何小鹏建议:开展停车场无人驾驶低速泊车、取车试运营,开发智驾保险产品

何小鹏建议:开展停车场无人驾驶低速泊车、取车试运营,开发智驾保险产品

尉烨 2025-03-05 百科 1 次浏览 0个评论

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聚焦人形机器人、低速无人驾驶、智能驾驶保险、低空经济四大领域,带来了有关高智能等级人形机器人商业化、停车场低速无人驾驶、智驾保险以及eVTOL驾驶员资质等相关建议。

何小鹏建议:开展停车场无人驾驶低速泊车、取车试运营,开发智驾保险产品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CEO何小鹏

随着人形机器人从“动起来”到真正“用起来”的跨越式发展,其应用领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广阔前景,甚至在未来5到20年,有望成为与新能源汽车具备同样潜力的巨大赛道。

何小鹏认为,在此过程中,应借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早期的市场培育和推广经验,通过市场推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加速人形机器人市场的培育和需求潜力的释放。

据此,何小鹏建议,可针对当前智能化程度高、AI能力强且具有较高端价值的L3级别人形机器人,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加速人形机器人商业化普及和规模化增长。

围绕低速无人驾驶,何小鹏认为,在低速自动驾驶领域,特别是停车场景中,我国已具备一定的技术基础和应用条件。因此他建议,在整车硬软件条件具备,并且云端可安全监管的情况下,允许开展停车场无人驾驶低速泊车和低速取车的能力评估和试运营。参照汽车远程升级(OTA)备案管理模式,在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经工信部审批备案后,导入或推送无人驾驶泊车功能,从而提升消费者“最后100米”的出行体验。

何小鹏表示,通过限定场景的无人驾驶先行开放,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适应和认同的过程,实现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混行的软着陆。同时,通过审核备案和批量推送的探索,不断优化相关标准,积累管理经验,推动无人驾驶技术产品商业化落地,实现从低速到高速、从封闭到开放的逐步发展。

智能驾驶技术正从辅助驾驶向完全自动驾驶迈进。然而,这一技术变革对智能驾驶保险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何小鹏指出,一方面,驾驶主体由“人”向“自动驾驶系统”转换,但适配的保险产品空白,责任认定模糊,使得驾驶员对于使用智能驾驶功能带来的事故赔偿责任认定心存疑虑,阻碍了智能驾驶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面临保险精算模型重构、风险评估难度增加和费率制定困难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他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应完善事故责任认定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明确不同级别智能驾驶汽车在事故责任中的划分原则,制定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边界与统一标准,以避免责任认定的模糊与争议。二是鼓励车企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发适配产品。通过紧密合作和数据共享,充分考虑不同技术路线下的风险特点,开发出与智能驾驶实际风险相契合的保险产品。

在智能驾驶领域不断寻求突破的同时,飞行汽车作为未来立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正在从概念走向现实,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包括小鹏汇天在内的多家企业已经推出低空飞行产品并开展试飞,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针对这一新兴领域,何小鹏建议,民航局应尽快开展相关研究,补充完善现有驾驶员管理相关的规章和程序,为航空器的安全、顺利运行做好前期准备。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建立新型eVTOL航空器驾驶员分类分级认证体系,在现有的执照中增加eVTOL航空器的驾照类别等级;第二,制定传统航空器飞行员转成新型eVTOL航空器的培训要求,保障新航空器运营所需驾驶员供应;第三,完善新型eVTOL航空器模拟机、训练器的鉴定标准,为飞行员训练提供技术设备、设施保证。同时,鼓励采用AI、飞行控制、仿真等技术提升模拟机的智能化和仿真度,缩短驾驶员的培训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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