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2025年上海市医政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加强医院多院区管理,公立医院分院区数控制在3个以内,指导市级医院郊区院区持续发展。开展儿科服务年行动,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应提供儿科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社区儿科诊疗服务能力。重点工作如下:
一、优布局,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一)加快医疗资源布局优化调整。制定本市“十五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除国家战略承载区和市级重大战略发展区外,在医疗资源富余的区域严格限定常规医疗资源投入。加强医院多院区管理,公立医院分院区数控制在3个以内,指导市级医院郊区院区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级,结合卫生健康规划,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属二级医疗机构向康复、中西医结合等功能转型发展。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级别校核工作。
(二)落实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国家卫生健康委设置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应当围绕“十大中心”目标加强建设,并接受国家和本市考核。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资源输出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建设。
(三)全面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在嘉定、闵行、青浦等区试点基础上,完善紧密型医疗集团政策体系和一体化运行模式,扩大试点范围。巩固区域医联体发展,加强市级医院与医联体内区属医疗机构的医疗业务连通。鼓励区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
(四)持续推进外商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完善外商独资医院机构设置、执业和监管等制度,促进优质医疗品牌落户上海。支持外籍医疗技术专业人员按规定在高水平医疗机构执业,探索外籍护士在沪规范执业。
(五)完善院前急救和康复医疗体系。制订院前急救“十五五”规划,稳步推进院前急救体系改革,提升本市院前急救资源利用效能。持续推进市区两级康复医学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六)强化传染病临床诊治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平急转换机制,优化配置传染病救治资源,全面提升本市传染病临床诊治和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年底前,本市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和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重点专科医院规范设置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并在此基础上建设若干家市级综合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区级综合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市级专科传染病临床诊治中心。
二、重质量,持续创新医疗服务管理手段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推进“织网行动”,进一步健全市、区质控组织体系,覆盖主要临床专业和重点医疗技术,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医疗机构院科两级质控体系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加强智慧化质控管理,完善质控管理事务中心及各专业质控中心网站建设,推进数字化质控督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医疗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
(二)提升医疗服务智慧管理水平。打造全市医疗服务管理统一平台,构建机构—专科—病种的医疗服务全面质量智能监测管理体系,实现医疗服务全区域、全时段、全流程、全要素的数据联动和智能管理,推进全市医疗服务管理的同质化。探索更多场景下的医疗风险预警与智能评估。探索医学人工智能在医疗行业管理方面的应用,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大模型。
(三)持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质扩面。加强市、区两级临床检验和放射影像等相关质控组织建设,强化互认项目的质量管理和监测评价。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检查检验项目互认。
(四)加强对急危重症、肿瘤等重点专科诊疗规范性和技术能力的监测评价。规范急诊、重症患者相关数据的上传工作,开展急诊、重症医疗服务的可视化监测评价。落实《健康上海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推进肿瘤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落实,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对常见肿瘤诊疗的全行业质控,健全全市统一的诊疗质控、疗效评价等指标体系并持续监测、定期评价。
(五)推进医疗服务管理基础规范的全市统一。优化病案首页全市质控平台建设,规范病案首页附页制定。组织制定上海市临床常用医学名词库。规范专科、单病种结构化病历制定。开展国家临床版疾病分类代码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的省级维护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代码新增、调整或停用管理。
三、强学科,持续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
(一)推进国家和本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落实市级医院聚焦疑难疾病诊治、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功能定位,构建高原高峰学科群。制定本市“十五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巩固优势学科地位,补齐短板学科资源,全面提升市区医疗机构临床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临床专科评估能力机制。继续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央资金补助项目建设,向资源短缺区域和学科倾斜。
(二)优化专科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MDT)、无痛诊疗、一站式服务等新型服务模式。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以肿瘤病种为单元的综合诊治中心或专病中心建设,实行全周期一体化管理和综合救治。推行日间化管理、加速康复外科诊疗模式。加强“五大救治中心”建设,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鼓励新技术特别是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
(三)做好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推进“精神卫生服务年”,提升各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开展精神卫生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干预,建设市级心理健康管理与指导中心,加强心理和睡眠门诊设置。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持续优化综合风险评估和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健康服务,建设市级儿童心理健康质控中心。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开展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其他符合条件医师加注“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培训。
四、优服务,持续改善患者服务体验
(一)开展儿科服务年行动。二级、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应提供儿科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社区儿科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儿科专科医联体建设,鼓励牵头医院对医联体内医院儿科探索一体化管理。继续推进儿科医师转岗培训。
(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聚焦流程、模式、效率、环境、沟通五大环节,全链条、全覆盖、全程式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推进科室、专家团队预约新模式,实现分类接诊新格局;探索医疗机构内陪诊服务,通过智能导诊、云陪诊、社工志愿者、第三方服务等多种形式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就医提供便利;加强医疗机构转诊服务,以医联体为主要载体,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加强医疗机构探视服务管理,明确探视时间、探视流程,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三)大力发展护理服务。加强护理服务队伍建设,扩大护理队伍规模,试点开展专科护士的培训管理,完善护士职业发展通道,拓展护理专科门诊服务领域。加强医院护理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延续性护理、“互联网+护理”等工作。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
五、严监管,持续优化医疗监管体系
(一)深化医疗服务监测评价数字化转型。建立月监测、季调度、年评价的工作机制,引导医疗机构优化内部治理,提升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等水平。推进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出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医院。加强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提升门(急)诊病历质量。开展医院门(急)诊诊疗信息数据报告工作,强化门(急)诊医疗服务监管。加强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依托互联网诊疗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与规范互联网医疗发展。
(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强化对医疗机构日常运营、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抽查,依法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规范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净化执业环境,促进民营医院守法经营、依法执业。
(三)做好医院监测评价工作。开展公立医院绩效监测工作。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优化评审体系,完善专家库,修订评审标准,开展年度评审工作,深入推进以日常行为、客观指标、定量评价为主的评审工作模式。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开展年度大型医院巡查,提升医院巡查工作效能。
(四)做好常态化异常住院费用病例核查。开展年度市、区两级核查工作。根据发现的共性和典型问题,推进形成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构建问题反馈、督促核处、长效整改的闭环管理体系。推进抽查复核智能化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开展“穿透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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