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两部门: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咎静逸 2025-03-27 内地新闻 3 次浏览 0个评论

记者2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通知称,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两部门: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两部门: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两部门: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转载请注明来自亚星官方网-亚星开户-亚星代理,本文标题:《两部门: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Top
网站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