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9 日,河南驻马店, 男子称给初恋女友花费 200 万,如今女友却不想和自己过了 ……
据小莉帮忙报道,张先生是河南驻马店人,他和初恋女友是研究生同学,毕业之后他去了广东工作,而女友则选择在南京。两人开启了长达 5 年的异地恋。
张先生表示,为了维护这段感情,自己给女友买了苹果手机、苹果平板电脑、价值 2 万多的 YSL 背包等,还包括平时打个车、点个外卖这种日常花销。
后来,女方父母要求张先生在南京买车买房,于是他拿了 70 万房子和 8 万车子的首付转给女方。他表示,自己首付的房子和车子全部都在女方名下,两人已经办理了婚礼花了 35 万,但是没有领证。" 我很爱她,所以说没有底线地去支持她吧 "。
就在举办完婚礼的一个月,女方却认为张先生家庭条件不好,觉得配不上自己。据张先生描述,自己前后给女友花了 200 多万,如今却背了一身债。
目前,女方已将男方电话拉黑,记者联系求助人家属了解情况,女方母亲只回应有什么事找律师,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看到女方回应:你的工作学历家世外表,我没有一个能接受,你农村老家是旱厕,开完笑似的婚礼,我不明白我怎么和你在一起。
如今张先生犯了嘀咕:分手了,自己花的 200 万怎么算?
律师称:恋爱期间,大额金钱支出,明显超过正常恋爱与日常生活所需的房产、汽车或重大金额的转账等,一般会被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予。
双方未领证,结婚条件没有成就的情况下,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相应财产,如果已共同生活,则需要根据共同生活的时间、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综合考虑返还比例。
网友评论:钱说清楚就行
对此,有网友认为,既然分手,那就要把钱算清楚。
追风的蜘蛛人:不过了把钱说清楚就行了。
陈琳琳:不过了的话,女方还 200 万给男方吧?
也有人表示,谈恋爱门当户对很重要。
缝缝补补的张同学:男方砸钱 ≠ 爱情,早该止损!家世差太多,婚后矛盾更多!
婷不住啊:爸妈以前说的门当户对,其实有一定道理。
对此一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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