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思充电宝充电约5小时后突然爆炸,消费者:签保密协议才给补偿款

倍思充电宝充电约5小时后突然爆炸,消费者:签保密协议才给补偿款

浑芷荷 2024-12-27 香港日刊 2 次浏览 0个评论

12月27日,上海消费者王丽(化名)向《正在新闻》反映,她今年3月份在淘宝倍思旗舰店花费186元购买一个2万毫安磁吸款充电宝,12月18日发生爆炸。

《正在新闻》搜索发现,该款充电宝目前标价209元。

王丽表示,当天她把倍思充电宝放在宿舍书桌上充电,充电约5个小时后突然爆炸。室友告诉她,爆炸前疑有电流声,随后爆炸起火,宿舍楼层有浓烟。

王丽的平板电脑、充电器等其他物品均被炸坏,物品价格共5506元。

12月20日,王丽在淘宝平台向倍思客服反映上述情况,随即添加倍思售后客服的微信进行协商。

王丽提供聊天记录显示,倍思客服向她询问物品损坏情况与金额,并表示可以按照物品二手价格赔偿。

倍思客服称,可以一次性打款3200元,同时附上一份《和解协议》,王丽签署后,倍思方面将会走打款流程。

《和解协议》中,甲方为“深圳市时商创展科技有限公司”,要求乙方不得在第三方媒体或任何社交平台传播关于此事件的任何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对甲方的品牌和产品进行负面评价,并对本次和解过程及结果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全额退还补偿款。

王丽认为,损失本就应由倍思赔偿,她没有义务帮倍思保密产品相关问题。

王丽告诉《正在新闻》,她拒绝签署该份协议,截至今日,未得到赔偿。

《正在新闻》就此拨打倍思客服热线询问是否非要签订保密协议才可获得赔偿,客服表示无法直接回答协议相关问题,已将问题已记录反馈,后续会有专员进行对接。

截至发稿前,《正在新闻》未收到专员回电。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若充电宝爆炸是由于存在质量问题,该保密协议可能会损害公众利益,应为无效。无论双方对签署协议是否达成一致,倍思方都应正常赔偿消费者。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民法典》中有关合同和侵权责任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倍思产品爆炸造成消费者其他物品损坏,消费者要求赔偿合理合法,倍思方不能以未签协议为由拒绝赔偿。

(原标题:《倍思充电宝爆炸赔3200元,消费者:签保密协议才能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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