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寿浙江分公司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罚款34万元。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披露分红信息,也未按照要求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用。该公司还存在其他违规行为。此次罚款是监管部门对该公司违规行为的惩戒措施之一,也是行业监管加强的体现。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持信息透明、规范经营是其基本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信任,保障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11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罚款34万元;

  叶永生(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袁胜波(时任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二人被警告,并分别处罚款6万元。